(一)治疗 对早期可疑病例,应及时停止接触、摄取和应用肝毒性物质.在急性期采用以下综合治疗方案: ①支持疗法:急性期可采用极化液静脉滴注. ②抗凝、祛聚疗法:小剂量肝素皮下注射,即每12小时皮下注射肝素6250U,持续1周,同时应用右旋糖酐40 (低分子右旋糖酐)静脉滴注,以改善肝、肺和肾脏的微循环. ③腹水量多且较顽固时,可出现腹腔间隔室综合征,应在血液净化中心的配合下,...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