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肤接触高温物体或高温液体(45%): 多见于3岁以下,具有行走等初步活动能力的幼儿,在接触如尚未冷却饭菜,开水,烫锅,电热杯等,烫伤部位与正常组织边界较为清楚. 接触明火(35%): 多见于2岁以上小儿,在缺乏防护情况下接触炉火,火柴,易燃物突然燃烧后烫伤,其受伤边界通常呈不很清楚. 其他因素(20%): 爆炸时烧伤:较少,见于烟花爆竹意外,受伤部位烫伤程度较均匀....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