肠易激综合征(IBS)诊治进展
网友提问 浏览486次 提问时间:2016-12-12 19:02 回答数量: 23.腹泻便秘交替型下列症状交替出现。注:分型依据的症状:①每周排便3次;③块状或硬便;④稀烂便或水样便;⑤排便费力;⑥排便急迫感。关于诊断标准的说明:IBS诊断标准以症状学为依据。罗马Ⅱ诊断标准是根据近年流行病学及临床研究的证据,对以往提出的诊断标准的修改。该诊断标准体现了如下几个重要原则:诊断建立在排除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;IBS属肠道的功能性疾病;强调腹部不适或腹痛与排便的关系,体现IBS作为一个特定的症候群有别于其他肠道功能性疾病(如功能性腹泻、功能性便秘、功能性腹痛等)。该诊断标准将判断的时程延长至12个月,规定其间至少有12周发病,但可以不连续,反映了本病慢性、反复发作的特点,可使器质性疾病特别是肠道肿瘤的漏诊几率降低。该诊断标准在必备条件中没有对排便次数和粪便性状作硬性规定,只强调腹部不适或腹痛伴随有排便次数和粪便性状的改变,可使更多病例得到诊断,提高了诊断的敏感性。